根据2024年揭阳市审计局审计报告(揭审行报〔2024〕10号)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市直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委主要领导切实担负起审计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抓、亲自管,于2024年8月9日召开市直机关工委班子会议,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我委存在的问题和提出的问题处理意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及时组织人员认真落实整改,并决定采纳审计建议2条。现就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揭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未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整改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应建立内部审计制度。
我委针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讨论,落实委办公室负责起草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初稿,经征求并吸纳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室意见后,于2024年8月9日经市直机关工委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市直机关工委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并印发实施。
(二)关于“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3年底,中共揭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分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不够规范,主要表现为记账凭证内容不完整。2023年该单位已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均为机制记账凭证,但全部未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
整改要求:市直机关工委应立行立改,今后应确保记账凭证内容完整,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管理。
我委已对2024年的机制记账凭证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