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工总〔2023〕27号 转发《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 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来源:揭阳联通 发布时间:2023-08-15 10:43 浏览次数:1020 【字体:


 

 

 

 

 

 

揭工总〔2023〕27

 

转发《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

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直和中央、省驻揭单位工会:

为加强基层工会工作,夯实基层工会服务职工的物质基础,现将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和做好有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力量加强部署推进,确保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得到落实。

二、加强宣传。各县(市、区)总工会要迅速将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相关文件精神转发到基层和各企业,并通过媒体、工会网站、工会微信公众号、粤工惠等渠道宣传发布,确保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家喻户晓,广泛动员发动符合条件的基层工会组织按程序申报全额经费返还。

三、严格把关。各县(市、区)总工会要加强政策学习和研究,准确把握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调整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小额缴费工会组织数据库,全面梳理排查辖区所属基层工会组织情况,准确把好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程序关、质量关。基层申报单位要对填写的内容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及时做好申报工作。

四、按时申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要求,认真做好审核、上报工作,首次申报请于2023年10月15日前将《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汇总表》及有关申报资料报送揭阳市总工会财务部,以后请按省总工会通知要求提前上报市总工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

联系人:郑一柱, 联系电话:0663-8291893

 

 

    

                              揭阳市总工会

                             2023年8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