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2023〕28 号)和《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发〔2026〕2 号)等文件精神,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顺延 1 年,至 2027年5月31日止。揭阳市总工会、各有关县(市、区)总工会分别对申请工会经费全额返还的单位进行审核,并初步确定我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名单(第四批次),现进行公示。如对有关单位存在意见,请致电联系市总工会或各相关县(市、区)总工会。错过漏过本年度申报工作的,请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于后续批次申报起止日期内进行申请补办。
一、公示单位名单
广东港银医药有限公司、广东宏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福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天高食品厂有限公司、揭阳市中富经贸有限公司
二、联系电话:
揭阳市总工会:0663-8291893;
榕城区总工会:0663-8636530;
揭东区总工会:0663-3263610;
普宁市总工会:0663-2222456;
揭西县总工会:0663-5519613;
附:
1.省总工会《关于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2023〕28 号)
2.省总工会关于继续实施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的通知》(粤工办发〔2026〕2 号)
揭阳市总工会
2026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