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红十字会微信公众号(网站)
信息公开审核制度
1.微信公众号(网站)的信息公开(信息发布)工作,严格遵循“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谁上网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总原则。
2.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的内容应当积极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引导网民向上向善。
3.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严禁将歪曲、不实的信息向社会发布。对涉及本地的重大事件、群体性事件、灾情疫情等突发敏感信息,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规定的信息发布审核程序逐级报审,严禁未经审核或授权擅自发布。
4.规范转载发布工作,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以及我会业务工作相关的知识资料、正能量信息等。不得擅自发布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参与商业性、盈利性经营活动。
5.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得违反“七条底线”和“九不准”规定。
“七条底线”: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国家利益底线、公民合法权益底线、社会公共秩序底线、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
“九不准”:违反宪法所规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微信公众号(网站)不得擅自发布尚未向社会公开发布的党务政务、内部资料、人事任免信息和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等。
7.微信公众号(网站)信息发布实行“三审”制度。
8.微信公众号(网站)管理人员对上网内容要严格审核、管理,以确保网上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禁止不健康信息上网。
9.信息审核内容包括:上网信息是否涉及秘密;上网信息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上网信息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上网信息是否有利于本地的宣传和发展;上网信息目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信息格式是否正确。
10.建立上网信息复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上网信息复查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正,及时撤除不符合规定的上网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由责任单位和个人负责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