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院儿科新生儿病区中央空调制冷效果差,诚邀有资质、有服务能力、有意向的供应商现场检查,并根据现场诊断结果制定维修改造方案、提交报价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儿科中央空调维修改造项目
2.项目地点: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部二楼儿科新生儿病区
3.项目内容:对新生儿病区中央空调制冷效果差进行现场检查、故障诊断及维修改造,恢复制冷效果至正常水平。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三、现场检查时间及地点
1.现场检查时间:2026年10月15日下午2时30分(统一组织,逾期不候)
2.集合地点: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一楼门诊大厅,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8922685063
四、报价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公告发布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将相关资料密封递交或邮寄到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院部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663-8841748
五、报价资料要求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同类项目业绩证明
4.现场检查后编制的维修改造方案(含故障判断、维修内容、工期、质量保障措施等)
5.报价单(须列明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吊顶恢复费、税费等明细,加盖公章)
六、评审办法
揭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组建评价小组,评价小组对报价人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评价,本次评价采用综合评价法,从报价人资质、同类项目业绩、维修改造方案及报价四个方面因素进行评分(评分表见附件)。评价结果将一周内电话通知有关报价人。
七、其他说明
1.供应商须自行踏勘现场,因未现场检查导致的方案偏差或报价偏差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3.采购人保留对公告内容解释及调整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