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新闻发布会图文实录
来源:汕头人大 发布时间:2025-06-14 14:15 浏览次数:44 【字体:

2025年6月13日,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在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联合召开《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的新闻发布会。两市相关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现场回答与会记者提问。



发布会实录

主持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陈苑莉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上午好!

今天,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在这里联合召开《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的新闻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对本次新闻发布会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同志,法工委法规审查指导处处长徐颖骄同志,办公厅信息宣传处副处长张美玲同志专门莅临现场指导,对她们的到来,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领导还有: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全录同志,揭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华同志,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方林荣同志,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陈师贤同志,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王颂辉同志;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翔同志,汕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林伟标同志,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工委负责同志吴楚斌同志;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刘燕飞同志,汕头市潮阳区副区长郑晓宾同志,汕头市潮南区副区长李绪旭同志。


 今天的发布会议程安排如下:首先,请汕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马翔同志和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全录同志分别介绍《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然后,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最后,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同志作讲话。


 首先,有请马翔副主任简要介绍《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记者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汕头市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立法情况。


一、《条例》的出台背景

练江发源于揭阳市,流经我市潮南、潮阳区,在海门湾入海。练江汕头段长约41公里,流域面积约83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224万人。


自2018年练江污染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点名批评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决扛起练江污染治理的政治责任,打响练江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强力推进截污控源、系统治理,推动练江水质实现重大转折性变化。同时,加强与揭阳市的协同合作,使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肯定,练江由“污染典型”蝶变为“治污典范”,练江获评广东省“十大美丽河湖”。


在治理过程中,揭阳、汕头两市都积累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经验举措。但是,同时也都面临上下游协同治理机制有待完善,防控长效措施需要强化,生态保护与修复机制有待健全,民众参与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破解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体制机制障碍。


为巩固在练江综合治理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推动练江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在省人大的高度重视以及揭阳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制定出台了这部《条例》。


《条例》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完善对练江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入推进综合治理,促进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产业发展相融合,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生态建设。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高度重视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经市委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条例》列入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并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重点攻坚任务。


在《条例》修改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先后带队到揭阳市就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区域协作进行商讨交流;到潮阳区、潮南区练江流域沿岸开展实地立法调研。《条例》充分吸收了市直有关部门、基层立法联系点、市委法律顾问、立法咨询顾问、人大代表,以及相关区(县)、镇街等的意见建议,并在省人大法工委的指导支持下,多次征求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建议,与揭阳市共同召开立法专家论证会,就立法的重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


《条例》历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于2025年4月29日经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后,与《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同步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5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同时批准这两部法规。5月29日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公布了这两部法规,都将于2025年6月18日同步生效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六章51条,主要围绕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进行规范,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管理体制。《条例》总结我市练江治理统筹协调的实践经验,对各级政府的练江水污染防治职责进行明确,将联席会议制度以立法形式予以固化;与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的首部河长制条例相衔接,进一步发挥河长制作用;健全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规范生态环境问题约谈工作机制;强化对练江流域综合治理的资金保障力度,形成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


(二)关于污染防治。《条例》聚焦练江流域水环境,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明确实行科学规划和严格管控,细化监测体系、水面保洁等方面工作要求,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的建设,系统推进工业废水、农村污水、养殖废水及黑臭水体整治,确保打通基层水污染防治工作“最后一公里”。


(三)关于环境提升。《条例》坚持系统治水理念,在健全生态保护与修复制度方面,将练江干支流两岸和水库保护范围内的林地优先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予以保护;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推广绿色循环园区污染治理模式,明确工业用地可以结合练江流域需要提出严于国家标准的环保控制措施;在推动全民参与、共治共享方面,鼓励全社会通过项目投资、公益捐赠、志愿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练江治理。


(四)关于协同保护。《条例》第四章“协同保护”的内容与揭阳市出台的协同保护规定形成对接,明确市人民政府开展跨区域协作的工作职责,并围绕联席会议、规划协同联动、生态保护协同、水利工程协同调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治理成效协同展示、人大协同监督等九个方面明确与揭阳市建立协同工作机制。


(五)关于责任追究。《条例》在做好与上位法规定相衔接的同时,针对违法排污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设定更严格的法律责任,明确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次日起按照原罚款数额实行按日连续处罚,对违法排污者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完善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条例》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陈苑莉


感谢马翔副主任。接下来,有请王全录副主任简要介绍《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



各位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们,感谢大家参加上午的新闻发布会。《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本月18日起正式实施。下面,我就《规定》的相关内容向大家作个介绍。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

练江流域是汕头和揭阳的母亲河,曾因常年黑臭而被称为“广东省污染最严重的河流之一”。多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有力推动下,经过揭阳和汕头两市的共同努力,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实现了从普遍性黑臭到国考断面消除劣V类、再提升至IV类的重大转折性变化,为有监测数据20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创造了从“污染典型”到“治污典范”的奇迹蝶变。


为进一步强化与汕头市协同保护练江工作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练江流域协同保护工作整体质效,有必要通过协同立法的方式,及时将两市协作治理的经验做法予以固化,同时构建更加全面和完善的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形成两市协力共进的良好防治格局,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探索区域协同立法”决策部署的行动体现,对更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两市生态文明建设乃至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


二、《规定》的制定过程

对于此次协同立法,省人大常委会黄宁生副主任高度重视,亲自带队莅临汕头和揭阳调研推动并提出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领导也带领省直有关部门和专家到汕揭实地开展调研指导,这些都为我们更好开启本次协同立法奠定了良好根基。


一是突出人大主导,压茬推进各项任务。考虑到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持与汕头人大立法步调一致,确保立法成果同步出台,揭阳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地方立法主导作用,以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并采用一审表决通过的方式统筹谋划整个立法工作,及时印发《


二是注重沟通对接,更好形成思想共识。在立法过程中,揭阳和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对接,联合开展立法调研;法规草案形成后,多次互相征求意见,遇有疑难问题时分头研究、交换意见、反复磋商,并及时向省人大法工委寻求业务指导等,进一步形成了思想共识,确保了立法过程的高效推进。

 

三是强化论证研讨,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在起草和审议过程中,揭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立法咨询服务基地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等的意见建议,对于收集到的每一条意见建议,立法工作专班都进行了集体研讨,并做好吸纳;同时,对于把握不准的问题,委托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征求省直有关部门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进一步提高了《规定(草案)》的立法质量。

   

在以上工作基础上,今年1月,立法工作专班完成起草《规定(草案初稿)》;2月,市政府将《规定(草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4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规定(草案修改稿)》;5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该《规定》。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突出“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理念,内容不分章节共13条,主要明确了揭阳和汕头两市协同保护练江流域的基本原则,并从两市协同立法保护练江的实际工作需要出发,设置了9个方面的协同制度机制。


(一)关于联席会议。明确两市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协商解决练江流域协同保护重大问题,合力推进练江流域的跨行政区域协同保护。


(二)关于生态保护协同。明确两市政府应当协同开展练江流域生态保护,统筹推进练江流域跨区域影响的各种污染防治。


(三)关于编制规划征询意见明确两市政府在编制练江流域相关规划以及管控方案时,应当书面征求对方意见,推动和实现相关规划目标的协调统一和措施的相互衔接。


(四)关于水利工程调度协同明确两市政府应当强化闸控河流水量科学管控,加强练江干流过水能力和下泄流量管理,实现练江流域水质、水量、水生态协同。


(五)关于信息共享。明确两市政府应当互通共享水环境质量、突发水污染事件、自然灾害、行政执法等信息,更好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六)关于联合执法。明确两市政府开展联合执法,及时通报违法行为处理情况,更好提高执法效果。


(七)关于应急联动。明确两市政府实行水生态环境风险联合预防预警,更好协同预防和控制污染。


(八)关于宣传展示协同。明确两市政府建立健全练江流域治理成效协同展示机制,全面完整展示练江流域的协同治理成效,更好引导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社会氛围。


(九)关于人大监督协同。明确两市人大协同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生态环境等领域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

好,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陈苑莉


感谢王全录副主任。刚才,马翔副主任和王全录副主任分别对两部法规作了详细介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把握立法背景和相关情况。


现在进入记者提问环节。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围绕本次发布会主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先简要介绍所在媒体名称。由于时间有限,请每位记者提问尽量简明扼要。


媒体问答


南方日报记者    蔡沚彦:

练江流域水污染问题一直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请问此次制定的《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是如何体现“汕头特色”的?


汕头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林伟标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练江是潮汕地区的母亲河,其治理成效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我们此次制定出台的《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紧密结合汕头实际,主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体现“汕头特色”:


一、坚持系统治理理念,规划引领全民共治

《条例》以系统思维构建严密防治体系,按照“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产”原则,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指导和约束作用。同时,《条例》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练江流域综合治理,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公益捐赠、志愿活动参与流域治理,从而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多元共治格局。


二、创新绿色治水模式,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条例》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以“绿色治水”为核心,以推动练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产业绿色转型为主线来进行制度设计,对于推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加快构建我市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更为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区域竞争力提供良好的法治基础。


三、立足流域发展实际,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条例》紧密结合汕头市情和练江治理痛点,聚焦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现实需求,针对性破解流域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瓶颈。一方面,立足当前,将我市在练江流域治理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固化为法规条款。另一方面,兼顾长远,对有待探索实践的内容先作原则规定,为进一步改革留出制度空间。这一设计兼顾当前需求与长远改革,有利于推动练江流域构建科学高效的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制度机制。


四、突破行政区划限制,探索流域协同立法

《条例》打破揭阳、汕头两地行政区划限制,创新性采用“专章+规定”对接的协同立法形式,统一使用设区的市立法权。《条例》还创制性规定了人大协同监督方式,明确揭阳、汕头两市人大常委会建立监督协同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在制定出台过程中,揭阳、汕头两市人大严格遵循省人大关于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的指导要求,在法规立项、审议、公布、实施等关键时间节点上同频共振、深度协同,为我省流域协同立法提供了示范样本和推广模板,对粤东地区乃至全省的绿色发展具有至为深远的意义。

好,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广东广播电视台记者  陈维:

我们注意到揭阳和汕头两市法规的名称不一样,这样的话两市是如何实现协同立法的?另外,相较于省内外其他地市的流域协同立法实践,揭阳这个《规定》如何体现地方特色?


揭阳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林华



感谢您的提问。关于法规名称,我想这也是大多数人共同关注的问题。为助力打好揭阳的碧水保卫战,2019年我们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这部条例的适用范围涵盖了练江、榕江和龙江,规范内容包括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其中就对重点流域行业准入,印染、电镀等项目禁控,重污染企业定点入园生产,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河道清淤以及黑臭水体治理等内容作出规定。


也就是说,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上揭阳已经有了立法,如果此次协同立法揭阳与汕头一样,再制定一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条例就会出现重复立法的问题,故而需要探寻其他的协同立法路径。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下,我们经过深入论证研讨,将法规名称定为《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并将立法内容聚焦在与汕头市建立协同保护练江的工作机制这一方面。因此,我们揭阳是采用“条例”+“规定”的组合方式,也就是以《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和《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两部法规,来切实加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法治供给。


在协同方式上,汕头是在他们条例中专门设置“区域协作”专章;而我们揭阳是对应这个专章,在《规定》中明确相应的协同内容,这种“法规”+“专章”的协同方式,是一种积极有效的创新探索,也是“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实践体现。


在协同内容上,相较于省内外其他地市的流域协同立法,我们揭阳这个《规定》的地方特色主要体现在第7条“水利工程调度协同”和第11条“宣传展示协同”,这两个条文是立足两市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创设的制度条款。水利工程调度协同机制的建立,主要是确保练江流域上下游水闸的调度更加协调顺畅;而宣传展示协同机制的建立,则是为了进一步推动两市提高练江治理成效宣传展示的全面性和完整度,更好教育和引导人们形成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好,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羊城晚报记者   赵映光:

此次练江立法对推动练江整治具有重要意义,请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就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内容,谈谈工作打算?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刘燕飞


 

感谢您的提问。作为对我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我们将重点从系统治理、协同联动、构建治污长效机制和引导全民参与等方面,组织实施好本《条例》。


一、坚持多元共治,树立系统施策“新理念”

我们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构建“三水统筹”治理格局。一是推动水资源“增效”。实施水资源统一配置,保障生态流量和饮用水源安全,探索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二是推动水环境“提质”。深化全流域治理,巩固提升国考断面及重要支流水质达标基础。三是推动水生态“扩容”。严控岸线开发,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提高水体自净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二、坚持多向发力,形成协同联动“新格局”

我们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推动《条例》落实落地。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梳理分解《条例》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完成时限,形成系统推进《条例》贯彻实施的工作格局。二是落实协同责任。牵头与上游揭阳市通过联席会议、规划协同、污染联防联控、水利工程协同调度、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处置和治理成效协同展示等工作,形成上下游协同保护格局。三是深化督导责任。加大对区、镇(街)等指导、督导和帮扶力度,引导属地做好项目谋划和资金投入,切实保障练江整治。


三、坚持多措并举,建立治污长效“新机制”。

我们将牵头编制练江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规划,健全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工作机制。一是强化截污控源。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养,探索“厂网一体,按效付费”机制改革,深化入河排污口整治。二是强化工业污染管控。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实施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削减计划,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区人民政府依法科学划定禁养区,督导属地落实禁养区监管责任,强化养殖尾水排放监管,确保养殖尾水达标、有序排放。四是强化农村水环境治理。深入开展全域黑臭水体排查整治,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五是强化监测信息化建设。统筹建设水质、水量、水生态等监测网络,搭建数字化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


四、坚持多方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氛围”

一方面,畅通全民参与机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健全媒体曝光、舆情监督、“随手拍”有奖举报等机制,开展“讲好新时代练江故事”活动,鼓励社会各界通过项目投资、公益捐赠、志愿活动等方式参与练江治理。另一方面,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强化生态文化传播推广,推动生态文明与潮汕文化有机融合,依托环境教育基地等展示练江治理历程,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


最后,我们将以此次新闻发布会为契机,做好《条例》的宣传、解读,提高社会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共同落实《条例》的良好氛围,用法治力量推动练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谢谢!


揭阳日报社记者   许小鸣:

作为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职能部门,过去揭阳和汕头两市在区域协作上有哪些合作?下一步将如何立足自身职能,更好推动本次协同立法的贯彻实施?


 揭阳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陈师贤


 

尊敬的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很荣幸能与大家共同见证练江流域协同立法迈出里程碑一步。揭阳、汕头两市山水相连、生态相依、经济相融,随着汕潮揭都市圈一体化发展,双方生态环境保护合作紧密度再升级,围绕练江治理同题共答,积累了许多区域协同保护成功实践经验。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揭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练江治理工作,与汕头市多次会商研判练江水环境质量形势,协调解决水污染防治难点堵点问题,定期监测预警跨界考核断面水质,强化练江水闸优化调度,实现流域信息上下游互通,为省统一规划流域治理提供科学支撑。此外,两地检察院也联合签署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加强线索移送和案件协作等司法联动。练江水质实现了三年提升两个类别的巨变(2024年62天达到Ⅲ类及以上优良水质),成为汕揭两市努力践行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缩影。


作为此次协同立法的主要职能部门,接下来,我们将坚持立法与实施并重,共同抓好规定贯彻实施,做好协同立法的“后半篇文章”。


一是打破壁垒,推动信息高效流动。除了常规的水环境质量共享外,立足流域全局,推动水利、水文、水生态、气象、应急等更多数据互联互通,进一步强化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实现水资源合理分配和高效利用,协同预防跨界突发水污染事件,更好维护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二是夯实根基,系统治理久久为功。继续以美丽河湖建设为统领,加快城乡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业农业污染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攻坚等,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要素系统治理迈进,持续改善流域水质,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


三是强化宣传,凝聚合力共建共享。守护练江不仅需要政府统筹、部门协同,更需要全民配合。我们将以规定实施为契机,弘扬练江攻坚精神,充分利用好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等平台,全方位展示广大干群治理练江的艰辛历程和宝贵经验、历史教训和美丽展望,引导全社会携手共护母亲河,共绘水清岸绿新画卷。

   好,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揭阳电视台记者   史增丰:

普宁作为练江的发源地,接下来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推动《规定》的落地见效?


普宁市政府党组成员  王颂辉



各位记者朋友好!非常感谢大家对练江治理工作的关注。普宁市作为练江流域的源头地区,既是练江水环境保护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协同治理的关键节点。根据《规定》要求,普宁市政府将立足源头定位,提质增效,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推进协同保护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共治基础。严格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主动配合揭阳、汕头市政府召开流域治理联席会议,并积极加强与潮阳、潮南区政府的日常合作,围绕水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核心议题共商对策,推动水利设施建设、生态流量调度等上下游联动措施落地,实现干支流统筹治理。

 

二是强化源头防控,完善治污设施。统筹推进城乡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和升级,实现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在农村地区推广生态处理模式和资源化利用模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练江的影响;构建“分类收集—规范运输—无害处理”垃圾处理体系,严管建筑垃圾违法倾倒,从源头削减污染负荷。


三是深化规划协同,确保协调统一。在编制相关规划时,严格履行跨市征求意见程序,与汕头充分对接生态保护需求与产业发展布局。例如在制定练江普宁段的流域治理相关规划时,我们将与汕头方面充分沟通,实现治理措施高效衔接。


四是加强信息共享,提升执法效能。与汕头建立水环境质量、突发污染事件实时共享机制,确保信息通报“零时差”;针对跨区域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执法,力争形成“监管同步、处罚联动”的执法新格局。

 

五是构建宣传矩阵,凝聚社会力量。以普宁练江生态文明展览馆为载体,与汕头共建“污染典型—治污典范”主题展示体系,通过线下联合展览、线上VR展厅、治污纪录片等形式,全景呈现流域治理历程;开发“生态研学”等互动项目,推动“共护母亲河”从政府行动转化为全民自觉。

 

作为源头地区,我们普宁将以《规定》为纲,与上下游地区同心同向、联防联治,持续巩固“共治共管共享”格局,让练江碧水长流、生态长新,成为造福两岸人民的幸福河。

好,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汕头融媒新闻中心记者   周敏:

《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正式实施,潮阳区将如何推动练江治理再深化?


潮阳区副区长  郑晓宾



《条例》在完善管理体制、强化污染防治措施、统筹考虑练江污染治理与流域高质量发展、完善责任追究和保障机制等各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潮阳区将紧扣“百千万工程”与“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以《条例》实施为契机,推动练江治理再深化:


一是以“百千万工程”促源头治污,夯实绿色发展根基。在产业绿色转型方面,严控高污染项目准入,倒逼印染、造纸、塑料等传统企业技术升级,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水平;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将练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相关资源、产业开发项目有效融合,推动构建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可持续发展的治理模式。在设施提质扩能方面,将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等纳入“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攻坚管网覆盖不够全面、雨污分流不够彻底等短板,确保污水“应收尽收”,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从“重建设”向“重运维”转变。在乡村生态振兴方面,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河道清淤及小微水体修复,打造水清岸绿的美丽乡村。


二是以“绿美广东”为工作推力,重塑流域生态本底。在练江干支流实施生态缓冲带建设、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升水体自净能力;在沿江布局生态景观林带、湿地公园和亲水绿道,全力推进潮阳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项目、潮阳区井仔湾光明段风貌提升项目等建设。


三是强化法治保障,构建长效共治格局。加强《条例》普法宣传,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参与练江治理,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项目投资、公益捐赠、志愿活动等方式积极参与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压实区、镇(街道)、村(居)三级责任,加强练江上下游协同治理,强化执法监管,严打违法排污,畅通公众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展望未来,《条例》的实施,将持续强化练江水环境质量的稳定达标基础,让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洁、优美的水环境,推动流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中新社记者   林大森:

接下来潮南区将采取什么措施来确保《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落地落实?


潮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李绪旭


 

各位记者朋友,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潮南区建设施、抓整治、立机制、促转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练江流域综合整治走深走实,练江水质得到了明显改善。《条例》的出台,充分体现了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纵深推进练江流域综合整治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潮南区对此高度重视,将全力以赴推动《条例》各项规定在潮南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我区将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筑牢法治防线,提升执法监管效能。深化“环保+公安”联动执法新模式,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条例》明令禁止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将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平台等科技手段全面融入执法监管全过程。要求重点排污单位依法接入在线监测网络,实现对超标排放等异常行为的精准溯源和风险预警,运用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对企业排污行为进行“无死角”监督检查,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确保公平公正执法。将随机抽查与突击检查有机结合,严格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公示机制,加大夜间、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的突击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利用监管空档进行偷排等违法行为;增加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巡查频次和密度,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同时,强化信用监管,将环境违法信息依法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


三是压实治污责任,强化监督考核问责。将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作为对各镇(街道)年度工作考核的硬指标、硬任务。对在贯彻落实《条例》及练江整治政策措施中履职不力、未完成治理目标,或辖区内发生严重水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且处置不力的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区政府将坚决进行约谈问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四是优化资金保障,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统筹整合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农业农村、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各领域相关资源和资金,形成常态化财政投入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同时,全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现有设施的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特别是加强管网运维管理,确保设施高效稳定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五是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全民共治共享。结合“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环境宣传教育活动。特别要将《条例》精神和水污染防治等环保知识纳入学校教育内容,从小培养公民的生态文明意识;畅通公众监督举报途径,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练江水污染防治和监督工作中来,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大家!

主持人: 陈苑莉


谢谢这位记者。谢谢李绪旭副区长。感谢记者朋友们的积极提问,感谢各位领导的详细解答,由于时间关系,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此为止,大家如果还有感兴趣的问题,可以在会后与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联系。


最后,有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余建红同志讲话。



各位记者朋友:

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召开的两部法规的新闻发布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广东地方立法工作,特别是对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强调“探索区域协同立法”,2022年修改的地方组织法、2023年修改的立法法增加了区域协同立法和建立区域协同立法工作机制的内容,这些内容为区域协同立法提供了法律依据。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立足实际、因地制宜、持续发力推动我省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对完善地方治理体系、提升区域治理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5月28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揭阳市练江流域协同保护规定》,这是继去年珠海、中山探索开展前山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后,我省又一个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协同立法的重大成果。刚才,汕头、揭阳两市人大常委会已就协同立法的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介绍,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也就法规的特色亮点和贯彻实施意见回答了记者提问。下面,我就三个方面作补充介绍。


一、省市人大协同推进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协同立法工作,黄宁生副主任亲自带队到汕头、揭阳,协调推动两市开展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并作出具体部署要求。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加强对协同立法工作全过程的指导,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等单位和省立法咨询专家,到练江实地调研;召开省的专家论证会,就法规名称、适用范围、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协助征求省直有关单位意见,协调两市就争议问题达成共识。两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沟通对接、做好衔接配合,联合开展立法调研,多次互相征求意见,积极磋商研究,有序推进协同立法工作进度,确保两市法规同步表决、同步报批,同时发布,下来还将在6月18日同步实施。


二、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特点

一是坚持求同存异,创新立法模式。汕头享有经济特区和设区的市两个立法权,揭阳享有设区的市立法权。为取得更好的协同效果,此次协同立法,两市统一使用了设区的市立法权。同时,创新“条例专章+专项规定”的协同立法模式,即汕头市就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作出全面规定,其中设“协同保护”专章。揭阳市在原有《揭阳市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基础上,就练江流域协同保护作出单项规定,与汕头市条例中“协同保护”专章内容衔接。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务实管用。此次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聚焦推动解决两市在水环境跨区域保护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将练江十年治污蝶变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固化为法规制度。两市法规打破区域壁垒,突破原有治理局限,凝聚保护合力,明确练江流域保护的协同原则,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污染联合防治、水功能区划和规划协同、水利工程调度协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宣传展示协同、人大监督协同等9个方面作出了一致的规定,为构建有效协同治理机制,推动练江流域水环境实现长治久清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三是协同宣传贯彻,确保法规实效。今天两市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让社会各界知晓练江流域保护协同立法的意义和主要制度措施,让有关责任主体准确把握贯彻实施的具体要求,增强做好练江流域协同保护治理的责任感、使命感。通过协同宣传解读,必将营造共同保护练江流域的良好的法治氛围,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有力推动两市立法成果落地见效。


三、我省区域协同立法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开展协同立法,取得积极成效。2021年汕头、潮州、揭阳率先在全省开展潮剧保护传承协同立法,开启了我省协同立法的先河,这也是全国首个历史文化领域的协同立法项目;2022年省与佛山、汕头、江门、梅州、潮州等市创新“1+N”省市协同立法模式,对粤菜传承发展进行协同立法;2023年佛山与广州就城市轨道交通管理进行协同立法,创新法规新制定与修订协同的模式;2024年珠海与中山协同制定前山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创新就协同保护作出单项规定的模式。本次汕头与揭阳“条例专章+专项规定”的协同立法模式也是一种很好的创新实践。与此同时,各市积极探索建立完善协同立法工作机制,21年广州、佛山两市在全省率先签订了加强两市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22年汕头、潮州、揭阳三市在总结协同立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签订了《关于开展三市协同立法的合作协议》,并于24年签订了补充协议。此外,我省梅州、肇庆等市也分别与福建龙岩、广西贺州等市建立了协同立法工作机制。为更好指导推进协同立法工作,促进协同立法工作规范化、长效化,省人大常委会于2024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设区的市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指导意见》。


接下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进一步加强指导,积极推进梅州与龙岩开展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深圳与东莞开展茅洲河流域保护,河源与韶关开展新丰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珠海、中山、江门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汕头、潮州、揭阳开展桑浦山保护等协同立法项目,继续着力推动形成更多符合广东实际、服务广东需要、体现广东特色的区域协同立法成果。希望媒体朋友继续予以支持和关注! 

我的介绍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主持人: 陈苑莉



各位记者朋友,统筹推进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是汕头、揭阳两市主动融入高质量发展任务、落实“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重要举措。希望记者朋友们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专业宣传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两部法规的宣传解读,为推动两部法规更好地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和社会各界对本次汕头、揭阳两市练江流域协同立法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