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辅导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满足企业教育培训需求,加强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中心)拟于2月—12月31日在揭阳市各县(市、区)举办高危企业(包含危化品、矿山企业等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再教育,不换证)学习辅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目的
通过培训,使高危企业相关人员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学习对象
未到期换证人员(不换证):已取得《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证书未到期换证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学习时间、地点
(一)在宣教网(http://www.jieyang.gd.cn/jyempe)公布有关培训班情况。
(二)由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或宣教中心根据辖区内培训需求,协调确定就近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文通知。
四、相关费用
再教育学习辅导班学习费用:600元/人;
交费方式:报到现场支付(公户二维码扫码/公户汇款),户名: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揭阳分行,账号:6912 40907 。
汇款(扫码)请备注:XXX县(市、区)或X期高危培训班XXX、XXX(人名)。汇款人员报到时请提交银行汇款回单;扫码支付请现场出示支付成功码。
五、考试安排
不换证人员参加培训后,经考试合格者由市宣教中心出具继续教育(再教育)培训记录。
六、培训报名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需委托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请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宣教中心,或者在揭阳市应急管理宣教网直接报名。
(二)在各县(市、区)就近举办培训的,请将参训名单报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
七、其它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报名学习,并做好学习期间的工作安排,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二)参训人员须提交相应的资料:
1.《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附件2)1份(由用人单位盖妥公章);
2.携带彩色1寸相片2张;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4.《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IC卡)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1份。(或2019年8月以后取得的电子合格证1份)。
(三)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需服从班务人员管理,自觉做好个人预防措施。
联系电话:8278933,林老师15917980023、陈老师13430045168;传真:8278922。电子邮箱:jy-xjzx@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请到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www.jieyang.gd.cn/jyempe。
附件:1、高危行业相关人员安全培训报名表
2、高危行业相关人员安全继续教育登记表
3、《培训学员(考生)健康登记卡》由现场领取填写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