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18 10:35 浏览次数:741 【字体:

关于举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国有生产经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监总局令第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揭应急[2023]65号)有关培训工作安排,为满足企业教育培训需求,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市宣教中心)拟于1112举办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矿山企业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未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说明: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其他国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厂长、经理(含实际控制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取得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未参加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训安排

(一)本次培训班分二期进行。第一期时间:1114日至17期时间:1127日至30日。

(二)宣教中心根据全市培训需求,确定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发文通知。

三、培训费用

(一)初次培训(新证):培训费800元/人(包括教材费、资料费、培训费);

(二)继续教育培训:培训费400元/人(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

缴费方式:公户二维码扫码/现金/公户汇款。户名: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开户银行:民生银行揭阳分行,账号:6912 40907 汇款(扫码)请备注:XXX县(市、区)培训班XXX、XXX(人名)。汇款人员报到时请提交银行汇款回单;扫码支付请现场出示支付成功码。

需食宿的统一安排,费用由各参加培训单位负责。食宿费用结算方式:报到现场支付(刷卡或公对公转账支付)。

四、培训报名

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的,请将参训人员名单报市宣教中心。

五、其它事项

(一)参训人员需填写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3、4,需由用人单位盖公章)一份,携带身份证、培训申请表、彩色1寸近照2张。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需同时提交《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书》原件,报到时缴交培训班务组。

(二)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或在原证书签注相应事项。

(三)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需服从班务人员管理,自觉做好个人预防措施。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等可疑症状,须及时报告班务人员。

联系电话:8278933,林老师15917980023、陈老师13430045168;传真:8278922。电子邮箱:jy-xjzx@163.com

附件相关表格请到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http://www.jieyang.gd.cn/jyempe

附件:

1、揭阳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报名表

2揭阳市国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申请表

3揭阳市国有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申请表

4、揭阳市国有生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登记表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