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8-22 09:49 浏览次数:3716 【字体:

关于征集成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团成员的通知

 

各安全培训机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高等院、职业技术学校、职业培训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宣贯和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下称:市宣教中心)征集安全生产宣讲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树牢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观念,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增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以及事故预防、自救互救的能力。

二、人员构成

市宣教中心安全生产宣讲团由市局职能科室和各行业领域熟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专家、讲师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三、宣讲安排

(一)宣讲对象。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及乡镇(街道)基层应急安全监管人员;全市范围内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员工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及学生。

(二)宣讲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开展安全讲座、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送教上门等形式。

(三)宣讲内容。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实施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四)宣讲计划。

1.9月:《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传宣贯活动由市应急管理局法宣科合同市宣教中心组织落实

 2.1012月:每月开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讲活动由市宣教中心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组织保障

1.日常运维。市应急管理局法制宣传科总体协调,法制宣传科、市宣教中心负责宣讲团运维工作。

2.宣讲题。2023727日修订通过,自202310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为宣讲主题。

3.师资管理。宣讲团成员的推荐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单位推荐的,应事先征得被推荐人同意。宣讲团师资名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各有关单位可持续向市宣教中心推荐选派讲师。如遇岗位调整等工作变动,原报送人选不能再担任宣讲团工作,请及时联系市宣教中心进行调整。

4.支持力量。宣讲团成员所在单位要鼓励、支持宣讲团成员开展安全生产宣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真宣讲。宣讲团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学习,认真履职,把准把好宣传导向

(二)深入基层,凸显实效。宣讲活动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全覆盖工作要求,关注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宣讲,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理念和专业知识技能深入人心。

(三)强化宣传,及时报道。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宣传阵地,及时做好宣讲活动的跟踪报道工作,营造我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浓厚活动氛围。

(联系人:陈老师、林老师,电话:8278933,传真:8278933,电子邮箱:jy-xjzx@163.com

附件:揭阳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登记表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382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传教育中心      2023年8月22日印发             

附件:

揭阳市应急管理宣教中心安全生产宣讲团成员登记

                                   NO:    

填表日期:                                专职    兼职

 


性别


健康状况


贴相片

政治面貌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


职称


个人自荐


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累计年限


身份

证号


联系电话


取得安全生产领域技术证书

证书名称

发证时间

发证单位










从事安全教学内容


从事安全生产领域工作经历(含时间、单位、部门、从事工作)


情况


推荐单位意见

推荐意见: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