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档案馆关于面向社会各界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档案资料的公告
来源:接收管理科 发布时间:2020-03-05 10:51 浏览次数:16907 【字体:

2020年春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在揭阳市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人民为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了不懈努力。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的珍贵档案资料。为切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真实记录我市广大人民群众防控疫情的历史过程,展现抗击疫情最前沿医务工作者冲锋在前、迎难而上、无私奉献的英雄壮举,反映揭阳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共战疫魔的动人场景,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珍贵记忆得以永存,即日起,除依法接收档案外,揭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形成的珍贵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 揭阳各界在疫情防控活动中所形成的资料、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含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工作证、登记表、袖章、宣传单张、横幅等);

2. 人民群众、社会各界积极奉献爱心,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行动情况的材料;

3. 反映揭阳全力以赴支援武汉(含荆州),在抗击疫情过程中作出贡献的人物和事迹的材料;

4. 揭阳抗击新型冠状肺炎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分子的材料;

5. 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和入党申请书(含照片或复制件)、与家属或其他人士往来的信件;

6. 与防疫抗疫相关的文学创作、文艺作品、影视作品、故事文章;

7. 各科研机构和人员在疫情防控中攻关疫情防治形成的过程性记录和数据;

8. 各新闻媒体、自媒体、社交媒体及影视爱好者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9. 通过广播、电视、新闻客户端、政府网站、网络新媒体(主要指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关注和关心疫情发展态势,表达自己对疫情的观点、看法,形成的网页(或截屏)信息;

10. 其他能够反映疫情防控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视频、语音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式

1. 无偿捐赠。存有上述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可直接向市档案馆捐赠原件或复印件。凡捐赠进档案馆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在揭阳市档案馆。捐赠者对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赠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2. 寄存保管。对暂时不愿意向市档案馆捐赠、移交档案资料的,或是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个人保存确有困难的,经本人同意,市档案馆可提供寄存服务,代为保管。寄存期间,其档案资料所有权仍属于所有人,市档案馆不收管理费,并负责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寄存者凭存单可免费随时借阅。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63-8634220

人:吕洁虹孙晓璇

电子邮箱:gdjydaj@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揭阳榕城区临江北路39号大院6号楼

邮政编码:522000

 

 

                                 揭阳市档案馆

                                2020年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