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落实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8-28 09:17 浏览次数:23442 【字体:

   揭市机编办函〔2018〕188号

 

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

事项落实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编办: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18〕57号)已印发实施。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由我办牵头,落实好省政府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相关单位对照省政府取消的32项行政职权事项,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并将取消的事项报各级编办汇总,按程序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对外公布。

(二)对省政府实行重心下移、改由市县就近实施的898项行政职权事项,市直各相关单位要会同对应的县(区)级部门,对相关事项进行充分的论证,明确市、县部门承接事项的项目,确保省重心下移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同时,按要求将承接事项列入本级部门权责清单,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更新。

 

(三)请各相关单位将取消和承接事项落实情况于9月7日前书面反馈市编办,由我办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粤府〔2018〕57号)(请登录邮箱:jybb003@126.com密码:8768003)

 

(联系人:陈华创,联系电话:8768003;传真:8768683。)

 

 

揭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