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妇联坚持“三个注重” 扎实有效保障妇女权益
来源:揭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13-09-29 11:38 浏览次数:16538 【字体:

    做好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是各级妇联的应尽的责任。2001年以来,惠来县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大力宣传教育,抓好源头参与,着力优化环境,完善机制,切实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县妇女事业的健康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妇女参政议政能力得到提高。据2011年县镇村三级换届统计,全县共有女干部5100人,占干部总数35.7%;县党代表中妇女代表有36名,占总数10%;县人大代表中女代表有27名,占总数7.6%;县政协委员中女代表有30名,占总数11.1%。妇女儿童文化教育权益得到保障。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初中阶段女生毛入学率均达到100 %,高中女生毛入学率达78%,妇女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升。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加强。女性从业人员逐年增加,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就业;女性参加社保、医保的比率逐年提高。妇女卫生健康状况不断提升。2010年,我县孕产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95.24%,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2.37%,比2000年分别提高5.04和2.17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12.87/10万,较2000年下降58.7%,实现县、市的终期目标。其主要做法是:

    一、注重组织领导,优化妇女发展的政策氛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工作,专门成立由县政府副县长周惠琴为主任的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制订、指导、协调、推动《惠来县妇女发展规划》的实施,解决在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政策层面上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妇女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县妇联以“12·4”法制宣传日、“三八”维权周、“6.26”国际禁毒日等为契机,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全县上下营造了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让法律走进城镇乡村。一是开展专题宣传。县妇联联合县司法局等有关单位,在“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妇女维权普法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小册子。二是举办法律培训班。为提高各级妇女干部和广大基层妇女的法律素质,县妇联以举办培训班、《惠来女性》大讲堂、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大力开展培训,提高各镇场维权干部和妇女工作者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能力。三是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邀请女法官以及经验丰富的妇联干部,为需要帮助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提高妇女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四是开展禁毒宣传活动。县妇联借助每年的“6.26”禁毒日,与禁毒办联合开展以“远离毒品,珍爱生命”、“不让毒品进我家”等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三、注重网络建设,构筑社会化维权机制。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县妇联先后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了以县镇村三级妇联接访、12338咨询热线、妇女陪审员队伍为支撑的妇女维权网络。一是建立县镇村三级妇联信访网络。针对各上访者的情况不同、解决意愿不同,县、镇、村三级妇联建立信访网络,积极受理调解妇女来信来访,为妇女排忧解难。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五年来,共接待来信来访120件,办结率95%。二是充分发挥妇女陪审员的作用。配合县法院开展对妇女陪审员的聘任、培训工作。县妇联2名妇女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三是设立12338维权热线电话。为进一步方便服务广大妇女群众,县妇联开通了12338维权热线电话,为来电来访妇女提供法律知识咨询与援助,耐心地解疑解惑,为她们指点迷津,得到妇女群众的好评。 (惠来县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