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通报
来源:揭阳女性网1 发布时间:2012-09-18 10:57 浏览次数:19873 【字体:
揭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通报

 

揭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实施情况通报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推动我市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今天,市妇儿工委在这里召开揭阳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经验交流现场会。刚才榕城区政府的领导和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的领导给大家介绍了他们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做法和经验。在此,我受妇儿工委的委托,向领导和到会的同志们通报我市实施揭阳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情况。最后市政府领导还要为我们今后工作做指示。

今天这个会议是在全市各级贯彻十六大精神、满怀豪情迎接新一年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也是去年计划要落实的一项任务。因为榕城区是九十年代和新世纪第一个10年省、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示范县(市、区)。“九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和区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榕城区的妇女儿童事业取得很大的成绩。至2000年底基本实现了“九五”妇女儿童规划的各项指标。区妇联被省、市妇儿工委分别授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先进单位。新千年第一个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颁布实施后,区委区政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积极创新”的工作态度做好实施工作。他们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摆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始终强化政府行为,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规范管理、有序运作、整体推进。及时调整和充实区妇儿工委,在去年机构改革压缩编制,职数减少的情况下,仍然给予区妇儿工委办2名编制,在区财政资金紧缺的情况下,每年拨给3—5万元为妇儿工委经费,从而使区妇儿工委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并通过总结宣传,制订印发《规划目标责任分解书》,查找薄弱环节、攻克难点问题,建立工作机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局则从部门的实际出发,做好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和妇女儿童文化知识、道德素质提高,认真地履行了职能。榕城区的做法,为我们提供了如下的宝贵经验:1、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政府行为是实施规划的重要基础;2、明确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是实施规划的重要环节;3、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是实施规划的重要前提;4、抓住重点攻克难点是实施规划的有效方法。他们的经验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当今,国际社会十分关注妇女问题,倡导以行动谋求平等、发展和和平。妇女的发展成为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而人的发展、儿童的发展在国际上也越来越受到广泛的关注。我国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始终将推进妇女工作、培养一代新人作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把“提高全民族素质,从儿童抓起”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大计。近20年来,我国先后签署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北京宣言》及行动纲领等一系列重要国际公约和国际文件。

伴随着新世纪序幕的拉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2001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发展纲要》,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出发点。对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开好头,起好步(计划中特别提出“切实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的发展进步展现了更加美好的前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为履行我国在妇女儿童问题对国际社会的承诺,针对新千年国际社会提出的妇女儿童行动计划,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的要求与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现状,国家于2001年5月22日制定并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广东省政府按照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和本省的实际制定了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于2001年9月20日颁布实施。

妇女儿童的发展和进步,与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2001—2010年是实现揭阳现代化建设历史性跨越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时期,为更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提高妇女儿童整体素质,加快男女平等进程,发挥广大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和为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体魄强壮、“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揭阳市人民政府坚持以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按照中国妇女、儿童纲要(2001—2010年)、广东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要求,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作为主题,制定了《揭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揭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两个规划以九十年代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成效为基础,根据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和2001—2010年的可持续发展确定了妇女儿童优先发展领域,即: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妇女儿童与教育、妇女儿童与健康、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妇女儿童与环境。

九十年代我市制订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至2000年已执行完毕,根据终期监测评估显示,在妇女方面,妇女规划中的55项指标,至2000年有33项达到目标,占60%;12项未达标,占21.8%;有关部门未能提供量化数据不作评估的指标10项,占18.2%。在儿童方面,至2000年底,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提出的24项全球目标,我市已达标 19项,未达标2项,不可作达标判断3项。按本市制定的儿童规划,对20项主要目标进行量化评估,已实现10项,未能实现8项,缺乏数据支持2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是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发展的高度重视,是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重大举措,是我市妇女儿童生活中一件大事和喜事。新规划确立了妇女儿童发展的新目标、新起点,明确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前进的方向,它的制定不仅为促进我市妇女儿童的 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而且为我市广大妇女投身于文明建设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更为广阔的舞台。新规划的制定也进一步强化政府的有关职能,促使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团结凝聚社会力量,为妇女儿童的进步发展,为广大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了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2001年12月24日揭阳市政府二届3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揭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揭阳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揭府[2001]86号、揭府[2001]87号文件颁布实施。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市的要求,认真做好当地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制定,召集有关部门及时解决规划制定中人手少,经费缺等的有关问题,并调整充实妇儿工委领导机构。至2002年9月份,全市9县(市、区)均按时完成新世纪第一个十年妇女儿童规划的制定,由各地政府颁布实施。

市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以来,市妇儿工委积极履行议事协调职能,通过会议、“三八”节、“六一”节庆祝活动等做好新规划的宣传,对规划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实施妇女儿童规划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能,认真执行规划提出的目标和 指标,做好年度监测数字的统计上报。市统计局、市妇儿工委办认真抓好目标数字的监测统计、难点问题的分析。针对九十年代妇女儿童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难点问题,市领导和有关的责任单位十分关注我市新规划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妇女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住突出问题,研究分析,加以解决,确保两个规划的顺利实施。

在实施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目标上。针对我市女干部配备比例偏低现状,市委市政府、市委组织部多方采取措施,不断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比例。市委领导在有关的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妇女参政 ,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的管理视为神圣的历史使命,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趋势。去年市、县、乡镇机构改革中,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陈石波等领导也分别在我市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市组织人事会议上,反复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力度,让优秀年轻女干部脱颖而出,陈石波部长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培养选拔配备女干部的重要意义,强调要从各个阶梯、各个行业重视女干部的培养配备工作,并要从基层抓起。市委在揭委发[2001]31号文件提出,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的目标对乡镇换届人事安排中没有女干部人选的,市委组织部不予审批。在市直中层领导干部竞争过程中,市委组织部对离岗退养的妇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别按正科级、副科级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对不符合竞岗条件没有参与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或竞岗不上的妇委会主任、副主任,按同级非领导职务给予妥善安排,同时还对女干部实行倾斜政策,对在机构改革后,市直部分单位科级职数缺额的,将留出位子安排女干部。当了解到市直尚有24个单位尚未配备女科级干部情况后,组织部专门研究决定,对竞争上岗未获任职人员中综合成绩顺延前3名的女干部优先考虑给予任用,由组织部统一调配 ,不断推进女干部配备比例。市妇联则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当好党政培养选拔女干部助手,配合组织部门认真开展调研活动,及时向党委、组织部门呈报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报告与建议,以及人选的推荐。机构改革后,我市党政群机关工作部门虽然从机构改革前的66个减少到48个,但在市委提拔16个部门的正处级领导干部中,就有3位是女性,现市直工委、市委接待处、市审计局、市妇联都配备了第一把手的女领导干部。目前,全市有处级以上女干部44名;科级女干部513名;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94名;村“两委”中配有女干部1089名。

在实施儿童与健康目标上,针对我市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偏高的情况,市卫生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宣传,于今年6月起联合市文明办、妇联在全市城乡开展“卫生进村居,健康在家园”的活动,又于7月分别深入到惠来县东港镇,揭西县良田乡开展义诊活动,免费为广大群众送医送药;市委宣传部、文化局、农业局、计生局、妇联还联合到基层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宣传科学卫生知识,赠送学习书籍等,通过系列的宣传和采取有效的措施,我市2001年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比2000年分别下降了1.2个千分点和6.25个千分点。

在实施儿童与教育目标上,市妇联、市教育局按照市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要求,认真做好实施工作。于今年年中制订印发了《揭阳市家庭教育工作“十五”计划》,通过召开“我们是这样教育孩子”交流座谈会,“我家好孩子”征文比赛,推介征订《我们怎样教育孩子》书刊,在揭阳日报开辟家教专栏,抓家长学校创办和巩固,举办家庭教育讲座等,不断扩大家庭教育覆盖面。2001年我市家长学校达标率为75%;儿童家长家教知识知晓率为79%,已分别提前达到2005年的目标。市委宣传部、妇联、团委、环保局、广播电视局还根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和上级的要求,在全市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开展揭阳市“小公民”道德建设实践基地的命名及“家庭美德大家谈”征文活动,创新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教育的内容,提升家庭教育层次。

在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目标上,市人大法工委抓住今年《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周年和修改后《婚姻法》实施一周年的契机,在全市开展两法实施检查,加大力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7月深入到惠来、榕城两地对两法实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详细了解两法在两地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今后两法的执行提出建议和意见。市妇联认真履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基本职能,在协同有关部门大力开展《婚姻法》宣传的基础上,配合市人大法工委完成了上述两法执法检查工作。为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去年10月经市司法局批准,成立了揭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权益部,帮助受害贫困的弱势妇女解决了“打官司难”的问题,一年来,已为来访来电的妇女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50多宗,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34宗,今年7月还成功地为张丽萍工伤案提供法律援助,使其再次获得赔偿2万多元。并通过本机关为基层妇干、群众讲法,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送法下乡;抓全市妇联系统特邀陪审员工作,发挥陪审员在法院公正审理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中的特有作用;出版书籍为广大妇女提供学法课材;组织本机关和属下单位人员的法律学习和普法考试等,提高妇女的法律知晓率,为妇女群众守法用法打好基础。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履行自身职能,大力开展法制宣传,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人和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01年,我市妇女儿童人身权利受侵犯案件明显下降。

根据今年9月份市统计局、市妇儿工委办对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统计数字显示,新规划实施一年来, 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呈现了良好的开局。但也存在不 足,主要是宣传力度不够,个别责任单位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足,希望通过本次的会议后,加以克服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