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化名)被夫家拒之门外案
来源:揭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22-06-22 11:16 浏览次数:8113 【字体:

案例基本情况:

阿美,女,1978年出生,榕城区人,2005年经人介绍与榕城区阿林(化名)结婚,但是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尚无儿女。在相处过程中,双方经常发生矛盾与争执。2012年8月16日,阿美外出到亲戚家住了几天,直到8月下旬,当阿美回到夫家时,发现家里的门锁已经被夫家人换了,且大门紧闭,她根本就进不去。随后,阿美向当地居委会反映情况,居委会领导上门调解无果,阿美报警,派出所调解,但仍无见效。无奈之下,阿美连续两天独自一人通宵达旦蹲坐在家门口,不吃不喝,有家不能进,身患严重皮肤病的她,昏倒在家门口,生命岌岌可危。为此,阿美的亲戚找到了揭阳市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向服务站反映情况,寻求帮助。

办理过程及结果:

2012年8月29日上午,阿美的母亲及嫂子等4人来到服务站,向服务站工作人员诉说阿美的遭遇,声称阿美被夫家抛弃,已经一天一夜没进食,倒在家门口,生命危在旦夕,请求妇联帮助,在耐心倾听完信访人的诉说,认真分析案情后,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发生难以想象的后果,接访人员当即指导信访人立刻回去安抚阿美的情绪,以防不测。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方面,致电榕城区妇联,向榕城区反映情况,要求榕城区妇联协助,妥善处理纠纷;另一方面,将案件的情况向市妇联领导汇报,市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当即指派权益部部长郑秀丽与服务站工作人员一起下到当地,与当地妇联、居委会一同调解处理纠纷。

当天中午,我们首先在接警的派出所和当地居委会,详细了解阿美案件的来龙去脉。据了解,阿美与阿林共同生活了8年,阿美曾两次怀孕,第一次怀孕不久,发现胎儿死于腹中,第二次孩子顺利出生,但不久又因病夭折,目前,她得了非常严重的皮肤病,久治不愈。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发生矛盾,期间阿林多次提出要与阿美离婚,当地居委会多次出面调解均无效。随后,我们在社区居委会的带领下,来到阿美的夫家门口,看着瘦弱体虚的阿美瘫坐在地,难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我们表达了对阿美的关心,同时劝说阿美一同到居委会与男方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起初,双方的矛盾点在于:阿美表示其生命中最宝贵的8年都给了阿林,期间曾承受两次失去骨肉的痛苦,现在还得了这样的顽疾,作为丈夫的阿林居然“遗弃”她,对她不管不顾,对她如此狠心,她要向阿林讨个说法。而阿林则表示,自阿美得病后就一直带她四处求医,但是久治不愈,这几年为了治她的病已经花了很多钱,他甚至觉得自己受了欺骗,或许阿美的这个病是以前就会的,现在他坚决离婚。

考虑到这件事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地解决,事态必然会升级,后果将不堪设想。面对这样的僵局,妇联、派出所、居委会经过多方分析研究,决定从男女双方的矛盾与诉求出发,由妇联负责做阿美的安抚工作并征询女方家属的意见,由居委会和派出所征询阿林及其家属的意见,然后汇总双方意见,经过综合分析后提出解决矛盾的策略。

这样一来二去,几轮的征询、交流,阿美表示其与阿林虽有8年的生活经历,但是期间痛苦不断,如果再继续这样生活下去也没什么意思,长痛不如短痛,她决定离婚,但是要求阿林给予几十万元的经济补偿;而阿林方面,他由始至终都说要离婚,但是他表示不可能给那么多的补偿。

经过慎重的考虑之后,阿美做出了离婚的决定,但是,补偿金又成了双方新的争执点,经过近半小时的僵持,在调解和好无效的情况下,妇联、派出所和居委会按照之前的策略,根据双方的矛盾点,又分别征询双方及家属的意见,经过几轮意见交流,最后,双方都同意各退一步。在案件接访后的第8个小时,在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协商自愿的情况下,在妇联、派出所、居委会的见证下,阿美与阿林双方达成了如下协议:男方一次性补偿女方人民币玖万元整;男女双方即日起解除同居关系。

达成协议后第三天,阿美的姐姐和嫂子来到服务站(由于阿美身体不适,在家休息)代表阿美及其家人,感谢妇联及服务站的热心帮助。

办案思路及策略:

本案件的处理重点及难点在于阿美与阿林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阿美身患严重疾病,心有不甘,所以,要想成功解决双方的矛盾纠纷,首先必须安抚阿美的情绪,从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出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妇女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协同作用,通过与男女双方当事人认真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协商一致,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案件办理的启示:

维护妇女权益是一项长期、系统的社会工程,既需要妇女自身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开展妇女维权工作,必须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妇女学法、知法,用法,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其次,妇女问题是社会问题,妇女问题存在于社会的各个层面。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是妇联的基本职能,但妇联不能唱独角戏,必须依靠各级妇女组织和各职能部门的力量,上下联动,形成社会化维权大格局,才能从源头上根本解决妇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