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宣传知识​
来源:揭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19-12-30 10:33 浏览次数:11860 【字体:


1、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2、谁会遭受家庭暴力?

  所有家庭成员都可能受到家庭暴力的伤害!老人、儿童,尤其是妇女,是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主要群体,但男性也可能遭受家庭暴力。

3、受到或发现家庭暴力怎么办?

  家庭暴力是违法行为,不是家务事,一定要对家庭暴力说“不”!

  遭到家庭暴力要积极求助。各地妇联“12338”妇女维权热线可以在第一时间提供帮助。发现他人遭受家庭暴力的,应该通过报警等方式积极伸出援手。

4、怎样报警求助?

  遭受或发现家庭暴力后,可以拨打“110”报警求助。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已明确属于“110”报警范围,若遇拒绝出警或拖延,受害人有权向上级公安部门投诉。

  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等均有义务予以制止。

5、怎样自我保护?

  熟记报警电话、妇女维权热线、地方救助机构以及可靠朋友的联系电话,一旦发生暴力,随时求助。如果家里有孩子,应教会孩子使用求助电话号码;暴力发生时,尽量让孩子离开暴力现场。发现施暴者经常使用的工具,应尽量放到家外或隐蔽处;平常准备一个便携包,尽可能把现金、身份证、图章、房契、结婚证书、存折等重要文件和重要电话号码簿放在里面,以便发生暴力时可以携包离开,以求自保。

6、怎样保存证据?

  处理家庭暴力,证据是关键!公安机关接警到现场后,家庭暴力受害人应要求其做好接处警记录并及时组织伤情鉴定,这些是正确处理案件的直接证据。

  受害人到医院就诊时,应要求医院进行及时救治并做好诊疗记录,保存相关证据。

  接到受害人投诉的妇联和和社区自治组织等机构,在有必要时应该为其出示投诉证明。受害人可以通过给伤痕拍照、录像等方式及时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