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二、家庭暴力有什么危害?
侵犯家庭成员的基本人身权利;
直接损害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
危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不利于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
三、遇到家庭暴力怎么办?
1、明确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尤其是对第一次施暴行为,要坚决说:“不”。容忍第一次,日后还会有无数次的暴力。
2、施暴者和受暴者可一同向社会工作者或心理咨询师寻求帮助。
3、对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情节轻微的,可以向亲友、邻里、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妇联组织或当事人所在单位求助。
4、如果受伤,要及时拍下照片,然后去医院就诊。
5、情节严重的,迅速拨打“110”,索取《报警回执》,配合警察做好相关笔录,还可向派出所或指定机构提出伤情鉴定申请。
6、注意证据的收集和保存。公安部门的报警回执和笔录、伤情鉴定报告、医院病历资料等,都是证明家庭暴力确实存在的重要证据材料。
7、如果情况紧急,需要暂时与施暴者隔离的,可到亲友家暂避、或到家庭暴力庇护站(部分县区已建立)寻求临时庇护。当地是否设立家庭暴力庇护站,可以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者妇联。
8、经过努力,施暴者仍然不改恶习,离婚不失为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理智选择,离婚时可要求损害赔偿。
9、对于情况恶劣,构成轻伤或以上的或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可以故意伤害罪或者虐待罪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责任。
10、经济贫困的受暴者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四、哪些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1、家庭暴力现场的物证;
2、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的接警或出警记录处理记录、告诫书;
3、家庭暴力相关的伤情鉴定书、病例、照片、视频、相关日记;
4、施暴者的悔过书、保证书;
5、其他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证言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言;
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组织的记录与证明;
7、一般情况下,受害人陈述的可信度高于加害人。
五、《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对象
1、本法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
2、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
3、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重病患者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给予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