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 来访须知
来源:揭阳女性网 发布时间:2022-01-01 10:27 浏览次数:10084 【字体:

一、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相关规定,遵守《信访条例》,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文明上访。

二、来访人员到访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咨询服务记录表》,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管制器械等进入接待场所。

三、来访人员应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围堵、冲击接待场所或实施其他破坏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

四、来访人员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来访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反映情况,注意语言文明,保持情绪稳定,不得大声吵闹、喧哗。

六、来访人员不得纠缠、辱骂、威胁接访工作人员,接待完毕后,不得滞留滞留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接待场所。

七、来访人员应爱护公物,故意损坏公共财物的,应当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责任。

八、多人共同反映意见、建议和要求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其他来访人员应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接待场所外等候,等候时不得大声喧哗、堵塞交通或实施其他破坏正常信访秩序的行为。